为加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,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,根据《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年)》(苏发〔2010〕11号)和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》(苏政办发〔2010〕136号)要求,省编办、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将联合开展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调研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研提纲
1、目前公办幼儿园运行情况,在机构编制、教职工队伍、经费保障等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,存在问题、原因及建议。
2、公办幼儿园定编标准需要明确哪些内容,如班级规模、师生比、职责任务、人员编制、编制结构、领导职数、经费渠道、管理体制?
3、哪些岗位和人员需要纳入编制管理,不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如何控制(如使用人员控制数或经费定额等)?对集体所有制幼儿园如何定性,是否列入定编标准范围?
4、核定人员编制的基数如何确定?如何考虑城市、县镇(含农村)的区别?
5、目前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政策。如何建立和完善公办幼儿园政府投入和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?如何实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普惠制?
6、对身份为小学教师但目前在幼儿园工作的人员,如何处理?
7、对制定公办幼儿园定编标准还有哪些意见和建议?
二、调研方式
采取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。请各省辖市根据调研提纲,先行组织调研,认真填报有关统计数据,撰写调研报告。省里将适时选择部分省辖市及其所辖县(市、区)进行重点调研,召开由省辖市和县(市、区)编办、财政、教育部门以及部分公办幼儿园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,选择不同类型的公办幼儿园进行实地调研。
三、具体要求
1、请各地编办、财政局、教育局高度重视,通力协作,密切配合,摸清情况,分析问题,研究对策。
2、请各省辖市编办会同教育局组织有关单位和所属县(市、区)填写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情况统计表(附表一),并将本市及所属县(市、区)数据汇总后(附表二)连同调研报告报至省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处。联系人:李强;联系电话:(025)83395176(兼传真);邮箱:syc305@{域名已经过期}。
3、请各省辖市财政局会同教育局组织有关单位和所属县(市)填写公办幼儿园收支情况统计表(附表三),并将市本级及所属县(市)数据汇总后(附表四)报至省财政厅教科文处。联系人:吴焱炜;联系电话:(025)83633139;传真:(025)83633130;邮箱:airsoft@{域名已经过期}。
4、统计表和调研报告请于
附表一 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情况统计表
附表二 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情况汇总表
附表三 公办幼儿园收支情况统计表
附表四 公办幼儿园收支情况汇总表
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财政厅
江苏省教育厅
2010年12月